律师解答:
首先,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并没有生效,而是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生效。其次,离婚协议书在生效后有效期就是永久的,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再次就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内容,重新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灯订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