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证明丢了能上学吗?
可以上学,只要有户口,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户籍地学校有义务让你的孩子上学。出生证明丢失完全可以补办。当然,各地的情况也许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最好还是向当地教育部门咨询,然后按他们的要求办理相关事。
出生证明丢失的或者被盗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二、出生证明主要是证明下列条款: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