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医疗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客观上表现为医护人员在合法的诊疗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后者的主体是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的心理态度可以是过错或者间接故意,但对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是直接故意的。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错。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都是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客观上可能导致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健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