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特警结婚不算是军婚,特警,是军队任务中军事警戒内容的军人,是军队中的军事行为部分,是国土境界内部军事武装警察的简称。军人与警察,是分属于两种不同职责意义的类型概念。军人是是担负国土安全防卫和保护国家境内外利益责任与义务的军事行为执行者。
一、拒传、假传军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作战指挥秩序。军令是部队执行军事任务的依据,保证准确、及时地传递军令,是争取作战胜利的必要条件。拒传、假传军令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各级首长对部队的指挥,破坏作战指挥秩序,将对作战造成严重危害。
2、客观要件
拒传、假传军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拒传或者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军令是指与部队军事行动有关的命令,如人员配备,部队设防,担负的战备任务,进入或者解除等级战备,受领作战任务,部队开进、集结,兵力部署,火力配置,战斗编成,协同计划,保障方案等命令。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但在司法实践中,犯拒传军令罪的,主要是负有传递军令职责的军人,如通信、机要人员等,其他军人由于职责上没有传递军令的义务,所以一般不能构成拒传军令罪。假传军令罪由于在客观方面任何人都可能虚构军令并加以传递,所以其犯罪主体并不限于特定的人员,除了与拒传军令罪相同的负有传递军令职责的军人外,其他军人也可以成为假传军令罪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拒传、虚传军令的行为将会对作战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拒不传递军令时,是否希望阻止有关部队和人员执行该命令,或者传递虚假的作战命令是否希望接受假命令的人执行,都不影响对其拒传、假传军令的主观故意的认定,因此本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拒传命令罪和假传命令罪。本罪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对于因过失而错传命令,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对作战危害十分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按玩忽军事职守罪惩处。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怎么构成的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一)本类犯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军事利益。
(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制施了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三)本类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
(四)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为故意犯罪,少数可以由过失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