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律师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1、员工的误餐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5]82号: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我们认为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满足上述条件的(当然,肯定不是人人有份的),是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即对属于企业员工人人有份、福利性质的误餐费要征税,对符合规定发放的误餐补助不征税。
2、员工聚餐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实施细则指出,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而实际上集体聚餐根本无法确定每人的负担额,所以,员工聚餐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3、员工的聚餐怎么作账务处理?通过哪些税目核算?
聚餐费,如是培训聚餐、工会活动聚餐、庆祝三八或五一聚餐,应有相应的科目来归集,但要受这些科目的限额制约,不能超支。如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都可以列支这种集体聚餐,而与个人所得税无关。
4、员工的误餐费如何账务处理?
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可在管理费用-差旅费中核算。
以上便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