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允诺撤回是指单方允诺表意人撤回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一、单方允诺的概念是怎样的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要约生效时间是如何去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