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红绿灯的设置间隔距离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定,其设置时主要视路口的情况而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理的城市道路规划布局。但是红路灯过于密集,必将导致道路系统的流畅受到影响,甚至增加交通负荷和危险系数。信号灯设置时应考虑路口、路段和道口三种情况,应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口信号灯的设置,可设置专用于指导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信号灯及相应配套设施,应根据路段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段信号灯的设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第一条 规范信号灯的灯光信号。明确信号灯色转换顺序(如机动车为“红绿黄红”)、黄灯时长、闪光频率、声响装置等要求,统一和规范信号灯式样和显示。
第二条 规范信号灯组合方式。将原7种信号灯排列顺序修改为2种“常规组合”和3种“特殊组合”,严格明确各类组合形式的通行规则和使用条件,防止各地滥用、错用方向指示灯。
第三条 增加信号灯在新路况下设置要求。补充潮汐车道、匝道、信号优先控制相关信号灯设置要求,增加道口和匝道设置信号灯条件。
第四条 完善信号灯可视化要求。细化信号灯设置条件(包括低位置信号灯)、信号灯组合形式、安装位置和数量等规定,进一步强化信号灯视认性要求。
第五条 强化信号灯设置安全要求。将涉及通行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通行权指示、信号灯组合、行人信号灯安装高度、信号灯安装净空要求、信号设备接线及接地等要求列为强制条款。
第六条 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通过增加大量实物图例,明确十字、T型、立交桥等各种类型路口安装信号灯的位置和需要增设信号灯的情形,便于各地准确理解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