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权的实现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
2、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
3、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房地产。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