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司倒闭欠款仍然需要还。公司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公司的欠税;3、公司的债务;4、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