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犯罪的量刑依据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行为中充当的角色进行具体裁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对共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充当的角色不同,划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的量刑原则是不同的
1、主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二十九条对教唆犯的处罚作了详细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