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大大小小的伤病,严重的还得住院。住院的病人一般都会有自己的病历,那么,病历签字印章合法吗?有关病历的知识大家应该都不太了解,下面就和一起往下看,一探究竟。
一、病历签字印章合法吗
不合法。病历上医生签名处不能盖章,是需要医生是签实名,填全名,如果是医生的个人的私章,是没有用的,如果只是盖章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或者是不具有法律的意义。
2010年3月1日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一)病历书写是有要求的,其具体要求如下:
1、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6、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三、篡改病历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医师篡改病历会被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警告或者暂停6个月到1年的执业活动;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话会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根据以上的要求,病历上医生签名处不能盖章,是需要医生是签实名,填全名,如果是医生的个人的私章,是没有用的,如果只是盖章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或者是不具有法律的意义。有关病历签字印章合法吗的解答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