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待遇赠与后在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_x000D_
【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_x000D_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