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社局的职能范围是:1、负责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的工作;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的编制、工资的福利、社会的保险和计划生育管理的工作;3、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校系列职称管理工作;4、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5、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审查和报批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6、承担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7、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