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实在在未达到法定退体年龄时就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话,那么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至于个人死亡的情况,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遗属进行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