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工单,综合科要在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签收,并在受理该工单后立即派发至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应在4个工作小时内与诉求人取得联系,明确其诉求,告知其诉求已受理,并等待处理结果。(二)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工单,经确认后,应在收到该工单4个工作小时内在12020政务热线网予以退回。(三)中心受理的工单处理,无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8个工作小时办结,具体时限要求为:1.综合科受理、登记、提交相关科室:0.5个工作小时;2.相关科室联系诉求人明确诉求(电话录音),调查处理并提出交办意见:3.5个工作小时;3.相关科室形成书面回复意见,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批:2.5个工作小时;4.相关科室电话回复诉求人(电话录音):1个工作小时;5.综合科回复12020政务热线网并将回复意见存档:0.5个工作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