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依据家乐福在中国卖场的规定,“消费者购物起15天内,当顾客对所购买的商品感到后悔,要求退货退款时只要能提供有效的票据原件,保持原包装,配件齐全,并未有任何损坏,均可无条件退货”。但是,某些特殊商品如:内衣、内裤、CD、VCD、DVD、任何软件、书籍、等不接受无条件退货服务。而任何家电商品在购买之日起30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则必须在经过技术检验确认后,可给予100%退款或调换。 吴丹琪说,事实上当初家乐福的员工也是依此规定办理的。如今,考虑到“本土化”及消费者的需求,家乐福明发店通过研究,增加了“家电商品在购买之日起7日内,未开包装并未使用过的情况下,附件齐全,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无理由退货”这一新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