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能,除非你有特别的关系,一般当地社区不会接收的,不管你买多大的房子。泰安政府08年有文件说“只要在泰安购房面积超过50平米并取得房产证就可以将户口落在泰安,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符合条件的人员落户”。负责落户的派出所的基本条件是:要有购房所在社区的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文件。就这一条几乎没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得到。社区负责人直接就说“上面有政策,我们也有对策,户口管理要有费用并且很麻烦,所以我们不接收买房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