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放弃继承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权利。继承人放弃遗产时,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在明确表示退出继承后,即可以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其次,赡养老人属于个人法定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被赡养人其实可以争取给赡养费的权利,比如起诉子女负担赡养费,而且法院在查明属实后,将会判赡养人及时给付赡养费。所以,从当前的法律规定看,放弃继承权跟赡养老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即使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老人遗产,但还是不能避免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并且,继承人事先声明放弃遗产继承的,对放弃继承财产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放弃继承财产需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最后,在实践中,有些不孝的子女,为避免负担赡养费,就会做出事先明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要是真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不给赡养费什么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对方及时给付,法院将会依法做出要求给付赡养费的判决。
一、民法典规定女婿有义务养老丈人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义务养老丈人,但有协助、帮助妻子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法律没有单独规定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规定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女婿作为配偶有协助赡养女儿父母的义务。女方作为独生子女应当赡养自己的父母,女婿应当协助赡养老人,两口子都得赡养老人。尽了赡养义务的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岳父母财产。从这里可以看出,此种情况下,丧偶女婿视为儿子,与儿子一样有平等的继承权。法律提倡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也鼓励女婿赡养老丈人。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