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法院主动审核管辖权可以吗
可以。
管辖权,是每个人民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即对该案件有权行使审判的权力,管辖权是对审判权的具体落实。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并未聘请律师,对法律并不熟知,对管辖权问题更是知之甚少,错失时机,等发现问题后已经超出了异议期,其异议理所应当的被法院拒绝。那么立案后,法院对管辖权是否还应当主动审查?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立案后法院主动审核管辖权可不可以”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管辖权有主动审核的权利,如果发现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可以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