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债务承担的情况:
1、夫妻双方同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否则法院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