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男方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回的,除非是遇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双方从收到彩礼的那一刻开始,到最后都没有办理结婚的手续,或者双方就算结婚登记,但是始终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只有夫妻上的民意。或者是因为给出了彩礼,就导致男方生活经济困难。对于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确定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