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查询;出现缴费月数不对的情况,很可能是在筛选时有遗漏,所以我们可以先重新筛选相关月份来进行查询。
(1、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2、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3、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二、向公司了解具体情况;重新查询并且确认确实存在月份有误情况的,可以联系用人单位了解具体的情况;用人单位相关同事会作出说明。
三、补缴:因为公司原因漏缴相应月份的,可以让公司进行补缴。
社保办理的流程为:
1、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
2、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
3、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个人办理社保时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