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多久时间
1、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2、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3、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二、被执行人主体变更的情况
1、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分立合并。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分立出来或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2、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作为被执行人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继承人为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3、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的。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在失信之后造成的后果,如果被纳入这个名单,会受到一定的自身的自由的限制,包括不能坐飞机,不能做高铁软卧的限制,但是被纳入这个名单之后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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