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某当事人对自己与另一方的诉讼毫不知情,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买不了机票高铁票的时候上网一查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人起诉并且法院判决已经生效。
莫名其妙吃了场官司,并且自己还毫不知情,这可就尴尬了,不过,只要在两年内发现自己有官司在身就算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也为时不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补救呢?
然后,直接到作出裁判文书的法院给文书最后落款的书记员打电话,要求阅卷(不知道书记员电话的,可以到法院诉讼大厅找工作人员帮忙查询),阅卷时最好把所有案卷材料都复印一套。
第二:分析案卷材料,做好申请再审的准备。对复印的案卷进行仔细查阅分析,首先看原审的程序是否合法:包括原审是否有按照你的身份证住址进行邮寄诉讼材料、是否有进行公告传唤。
(关于送达这一块:法律规定必须在穷其一切办法送达不到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告送达,一审公告必须登报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包括是否有进行开庭审理等,分析一切可能存在的程序不合法的情况,这将是你申请再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抗诉。申请再审既可以向当地中级法院直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如果法院驳回你的再审申请,那么最后的救济途径便是向检察机关抗诉。
申请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再审申请书、原审判决、新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为两年,也就是说民事再审申请必须在两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