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对非法占用林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_x000D_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_x000D_
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