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二)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