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应:
(一)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担责”的错误认识。针对欺凌、暴力进行全面教育,强调“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意在坚决对欺凌、暴力说“不”。
(二)早期发现,监控上下学重要时段与路段。应当综合运用积极教育、早期预警、现场干预、依法惩处、心理疏导等方式。其中,现场干预一环,是不容忽视的。
(三)惩戒教育结合,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一、校园暴力重刑对减少校园暴力的意义?
进一步看,要减少校园暴力悲剧关键在于重构校园规则。既要改变当下引导、鼓励孩子们极力竞争的“狼性”教育理念,又要指引他们学会合作,学会与人为善,更要开展切实有效的法制教育,建立规则意识、底线意识。对此,全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尤其是对于司法机关、学校和家长而言更须如此。司法机关应更加注重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对于施暴者,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触犯刑律,就当依法处理,同时,还须侧重对相关典型案例的主动宣传,改变人们对刑罚不进校园的错误看法。而校方、家长对于普法教育也须更加积极,通过邀请法官进校园,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家长参与等方式,早日实现法制教育的低龄化、全面化。
二、校园暴力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校园暴力一般是指,在教室内外、学校周边、上下学途中、网络上发生的,以及在其他所有和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下发生的暴力行为。根据施害者和受害者类型,校园暴力可分为:学生间的暴力、师生间的暴力、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间的暴力。根据表现形式,校园暴力可以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或心理暴力、性暴力以及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