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报名参加驾驶考试时,考生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果考生在参加考试前不慎丢失了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1. 确认身份:考生可以凭借有效的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作为身份确认的依据,确保考场上自己的身份,并参加考试。2. 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考生在身份证明丢失后,可以携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颁发的补证通知书》和《报名表》到当地的车管所进行办理,获取临时身份证明并凭证明参加考试。3.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故(如被盗抢、损坏)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向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机构会视情况做出具体处理,如核实身份、延期或变更考试等。需要注意的是,凭证明参加考试仅限于临时情况下,考生应尽快补办失去的身份证明,并及时更新新的证件信息。因为驾驶证上所载身份信息与考生的有效身份证明相符才能领取驾照。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