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如何新增开票员?开具全电蓝字发票?
一、新增开票员操作步骤
01
进入统一身份管理平台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用户中心】-【账户中心】进入“统一身份管理平台”。
添加开票员
在【人员权限管理】模块选择【添加办税人员】。
填写开票员基本信息。如开票员是已实名认证的办税员可直接添加,否则还需进行实名认证。
点击添加功能集,勾选所需权限,为开票员赋权。
点击【确定】将弹出风险提醒,需再次【确定】提交。
添加开票员信息后可在【待确认办税人员】查看需确认的人员信息。
03
开票员授权确认
待确认的开票员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首页选择【用户中心】-【账户中心】进入统一身份管理平台。
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进入授权操作界面。选择待确认的开票员信息,点击【确认】跳出弹窗,核对信息后再次【确认】。
确认授权需进行实名验证,目前支持微信和“上海税务”APP两种方式扫码验证。
二、蓝字发票开具操作步骤
01
模拟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顶部【体验新版】进行新版登录方式登录。
02
蓝字发票开具。
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点击【立即开票】进入开票功能。
选择要开具发票的票种(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如您有差额征税等情况,请据实选择。设置后,点击【确定】。
录入发票信息后点击下方【发票开具】。
03
发票查看与**
您可在开票成功界面点击【查看发票】或【发票**】进行发票查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