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络诈骗后,报案并立案后,钱财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被诈骗的钱还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案件能否侦破及抓获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如果案件不能侦破或者赃款赃物被挥霍就不能要回来,否则就可以发还受害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扩展资料:微信被骗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1、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2、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3、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微信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或者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1、2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