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区没有官方律师服务费指导标准,可参考以下四川的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
除以下规定的律师服务费外,其他的案件律师服务费需要用户和律师自行协商。根据相关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除以下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律师收费总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5.5%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2%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标准如下: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2000-1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件;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件。
(二)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可采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为200-1500元/小时。
(三)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但不得重复累加收费。
以下诉讼案件可在委托代理(收费)合同中约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
1.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2.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本条款。
(四)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五)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酌情下浮。
行政诉讼收费项目
1、代理行政诉讼、复议、听证等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行政案件的申诉,参照民事申诉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计时收费方式
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一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路途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计件收费方式
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按标的收费
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风险代理收费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18%。
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
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
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