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从事建筑劳务的分包业务,实行差额纳税:
总承包商按照:总承包额扣除分包额的差额(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分包商按照:各自分包合同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相关知识:采用总分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由于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同时,由于合同数量少,使得业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可发挥总承包商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业主可以承担较少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由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通过分包合同建立了责、权、利关系,在承包商内部,工程质量既有分包商的自控,又有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从而增加了工程质量监控环节。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总承包商具有控制的积极性,分包商之间也有相互制约作用。此外,在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由于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
(5)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6)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以上就是关于总包与分包税金如何缴纳的内容介绍,本文的知识对于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及时缴纳法律规定的税金才能受到法律的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