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车顶放置物品、车外悬挂装饰存在安全隐患属违法行为!
对车身外观的轻微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一项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之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安装不够坚固,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可能会导致挂饰物脱落,对周边的车辆和交通参与者造成伤害。
按照相关规定一般车顶行李箱的高度不能超过米。原车不配备行李箱架的车辆不能安装行李箱,更不能绑东西。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高度限制: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客货混装安全隐患极大,如车辆发生紧急制动,车内货物因惯性对前排乘客和驾驶员容易造成伤害或者影响安全操作,且车内所载货物过高遮挡后视镜影响驾驶人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