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其强迫的对象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和动机不是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