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什么填什么,只要是合法的,不同于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用途是非常广泛的,工资、劳务费、差旅费、货款、工程款,维修费等等都行的。
2、转帐支票的用途基本上填写“货款”、“工资”、“奖金”之类的。可能填“工资”、“奖金”的原因是有的单位是用一张转帐支票交到工资结算户上,然后由银行这个部门的人员将支票上的钱分别划到你上交名单的人员账户里。
3、付给会计服务公司的代理记账费(或会计服务费),转账支票用途“佣金”和代垫款项,“借款”或“欠款”,不填银行不受理。
4、还可以用于货款、劳务费、还借款、购货、购办公用品、购设备、购材料、付电费、付水费、付工资、缴税等。根据付款内容而填。
一、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持有效购(建)住房资料、首期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配偶)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中心审核作面谈。
2、公积金管理中心据借款人申请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房产共有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开办还款帐户及办理保险手续。
3、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地产抵押(或期权)登记表等,交由中心经办人核对;同时,根据在受托银行开办的还款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
4、借款人持受托银行审验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回中心。
5、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中心。
二、上海市公积金缴存流程
上海市公积金缴存一般直接由单位办理,办理流程见下:
1、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2、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办理场所: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3、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办理材料: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4、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