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有如下:
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
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
3、另一方没有过错;
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
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
1、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
2、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4、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