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二、办理材料
真实合法。
真实合法,用A4纸复印。
真实合法,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提交就业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书和单位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1.照片规格为48X33mm;2.需要提供六张照片(三张贴表、三张备用)。
提供照片有效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与就业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