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赠与有如下几种情况:(1)老人去世前基于自愿,立遗嘱将房屋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此时需要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受遗赠的表示。(2)老人去世前与受赠与人达成赠与合同,但老人生前并未交付,此时由遗产管理人代为完成交付。并且,由于宅基地的性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故受赠与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