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需要依据具体的起诉事项和起诉标的进行计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