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标准有:
1、符合再生育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发生育证明;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两倍征收;
3、法定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两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非法多生一个孩子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两到三倍征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