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计算方式主要由以下三个因素组成:1. 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指工作期间职工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总额;2. 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指工作期间职工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所对应的月工资收入;3. 养老金调整系数:指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设定的养老金调整系数。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基本养老金,再加上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即“全国统一基础养老金”),就是职工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总额。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计算公式还会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各地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