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款吃喝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款吃喝的认定是什么
公款吃喝的认定如下:
1、公款超标准吃喝;
2、公款同城吃请;
3、无公函的公款吃喝;
4、公款接待陪餐人数超标;
5、公款接待违规饮酒;
6、违规以加班、误餐等名义公款吃喝;
7、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8、其他违规公款吃喝。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