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第二次申请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如果第二次离婚为协议离婚,就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如果是诉讼离婚,就没有冷静期。
二、二次起诉不判离婚的条件
1、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要知道法院不准离婚该怎么办,还要先剖析一下法院怎样才能判离婚,依据在我国法律法规,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麼法院不判离婚的根据也就是说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或许在评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到离婚基础、结婚后情感及其有没有合好可能等要素。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原因不充足。
3、沒有法律规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材料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沒有离婚的法律规定理由出現又沒有直接证据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样的事情下,法院会推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不是果断规定离婚,法院不判离婚。出現这类情况,彻底是因为上诉人自个心态的转变造出的不良影响。由于,许多被告方在开庭审理的那时候越来越瞻前顾后,这类因为恰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根据。
5、军人配偶规定离婚,军人不愿意,法院不判离婚。它是对军婚的独特保护措施。与军人离婚,必需要军人愿意才能离,否则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或是军人自个愿意离婚,不然法院不容易判离婚的。
6、女方在孕期或哺乳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内、孕妇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可提出离婚,否则法院觉得因有必需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不然法院都不容易判离婚的。
7、大部分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活动中,上诉人一方第一次提出离婚,大部分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否则具有法律规定离婚理由或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些那时候,尽管被告方出示了有关直接证据,法官以便省事,仍然裁定不准离婚。
离婚国家是不支持的,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国家还是比较尊重双方的意见,毕竟生活是别人自己的。起诉离婚只要可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都是会判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