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严格来说法律上没有合同作废一说,只是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一般是指已经生效或者履行的合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情况。如果合同尚未履行,作废的合同在双方见证下销毁即可,如果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双方需要对作废部分达成一致并共同销毁。如果双方对后续工作都满意的话建议保留到处理方案完成后再销毁。一般用以下几种方式表示合同作废: 1、签订新的合同,并在新合同中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双方(或多方)签订的某某合同作废。 2、将合同原件全部收齐,在合同签约各方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3、合同的各方分别向其他几方书面承诺合同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