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流程如下:
1、提出包含贷款用途、金额及期限的贷款申请;
2、递交贷款资料;
3、银行实地勘察、评估房屋;
4、银行审批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
5、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一、怎么去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7、《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二、没有购房合同可以办贷款吗?
没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贷款的,即一般情况下没签订购房合同是无法办理贷款的。房屋贷款抵押包括预售房屋贷款抵押和已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27条、36条的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办理有产证的房地产抵押需要提交《抵押合同》和《房地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