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未取得出租人同意但出租人在知道转租行为的六个月内没有与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则视为转租行为有效。出租人不知道房屋转租的行为,那么房屋转租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