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对一审不服需要上诉的,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诉讼离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立案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第二、答辩阶段: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第三、审理宣判阶段: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十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