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抓当前、打基础、利长远,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