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和普通人一样,享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上门女婿要离婚的话,首先可以与妻子进行协议,双方如能就自愿离婚、财产继孩子抚养的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可以自行签署离婚协议,并一同至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上门女婿也可以准备相关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