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5000元强制执行费多少
1、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强制执行费可以减免的情形
被执行人为下列人员或单位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减免申请执行费。
1、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2、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3、系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5、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6、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7、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减免申请执行费的其他情形。
8、免交申请执行费的措施只适用于经济确有困难的自然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十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